摘要:
古书讲仓颉造字之后,“天雨粟,鬼夜哭”。关于这个传说最早也是最能服人的解读是,有了文字则“诈伪萌生,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汉 高诱《<淮南子>注》)。看来,老祖宗对文字的负面作用早有警觉。文字一直是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功能,一曰“敞亮”;一曰“遮蔽”。文字固然传承文明,沟通未来,却也容易使谬种流传,万古长夜。汉语中,“文”是“文行忠信”、“文章济世”之文,也是“文过饰非”、“深文周纳”之文,特别耐人咂味。
中国最早的文字工作者是史官。篆书的“史”字下部是一个人的右手,上部是一个“中”字。然能否把手中的笔拿“中”,拿正,却端赖写历史的人的良知。孔子是“万圣先师”,然其所修史书《春秋》,却未必算得“良史”。在孔子生活的年代,以臣弑君,以下犯上,是最丢丑的事。孔子是鲁国人。孔子在《春秋》里说:“鲁之君臣,未尝相弑!”也就是说,我们鲁国没有家丑,君与臣之间相处和谐,没有凶杀案。然而事实如何呢?据台湾的李敖考证:在《春秋》所记的两百四十年的历史中,鲁国的国君,四个在国内被杀,一个被赶跑,一个在国外被杀。如此,孔老夫子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英国的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这句话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听说了。然而事实哪有那么简单——那也要看什么样的“历史”不是?南北朝时有魏收,是个写历史的,此公曾公然扬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以致北齐神武帝也不得不在魏收面前放下身段:“我后代声名,在于卿手。”魏收所作《魏书》,以“矫饰太过”,被后人目为“秽史”。然而实事求是地讲,若论在史书中做手脚,以致黑白颠倒,谬种流传,魏收既不能算前无古人,也不能说后无来者。元人所修《宋史》,错杂处、失检处、抵牾处、附会处比比皆是。王安石何如人也?非惟学问识见卓绝千古,道德文章亦无可挑剔。然《宋史》于安石“开口便诬”,“德量汪然若千顷之波,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梁启超语)的王安石遂被涂污成一奸险、凶残之乱臣贼子,一淫邪、伪善之无耻小人。若非梁启超先生撰《王安石传》,细加考辨,指陈纠偏,沉沉冤狱,永世莫白矣。
我们平常一听到“历史”两字,马上就想“立正敬礼”。其实,历史也是人写的,而人性的亏与欠已足以造成历史书写的挂漏、附会与偏颇,更何况历史书写还有被意识形态绑架的风险!高中时学《世界历史》,关于“法国大革命”那段历史,我们不止一次地读到这样的句子:“巴黎的警钟又敲响了,祖国又在危险之中,巴黎人民再次起义了”,“群众处死了许多监禁在巴黎的反革命分子。这个自发的革命恐怖手段打击了反革命的气焰,对于巩固革命的后方起了巨大的作用”。这样的历史书写由于戴上了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自然就忽略了大量的活生生的历史细节。比如,攻陷巴士底狱是法国大革命中具有标志性的事件,其实,当年巴黎人民从这座象征着封建统治的堡垒的监狱中解救出的囚犯只有7个人,诺大的监狱只关着7个人,这样的统治可能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暴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正是革命后,在巴黎革命机关的专政下,巴黎监狱开始人满为患,最后没办法,只得把很多教堂和学校改作临时监狱。随着革命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人被宣布为“反革命”。这些“反革命”中,后来竟包含了革命英雄拉法耶特和丹东,很多人只是因为不肯宣誓效忠新政权,就被作为反革命送上断头台。林达女士在《带一本书去巴黎》中写道:“(1792年)九月的大屠杀充分释放了人的兽性。大量的女囚被强奸,很多受难者被肢解。在比斯特,43名17岁至19岁的年轻人,是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这时全部被私刑处死。安托瓦奈特王后的好友、43岁的郎巴勒公主,在遭到毒打和强奸之后,被民众割下四肢和头颅。他们用长矛挑着她的头,在王后囚禁的窗下游行。”中国的“文革”常让人有骇人听闻之感,其实“日光底下并无新事”,类似“文革”那样的闹剧、惨剧,法国人早在170多年前就已经烈火烹油般地上演了!所幸我们还有雨果的《九三年》,还有林达的《带一本书去巴黎》,文学以思想和人性的力量,撬动“历史”书写的板结层,使那些被掩埋的历史细节重新浮出历史地表。然而即使这样,也注定无法复原那段岁月全部的混乱与血腥。
忘记了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研究历史的人,即使一言不发,也有一种悲哀的气质。我有时也悲哀地想,真正的历史也许永远沉入了黑暗之中,我们通过历史书写捕捉到的只是它的一些碎片,而这些碎片也还面临着被随意拼接的危险。读史者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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