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梨不让梨?
2012-04-24 1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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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学生在语文考卷上声言“我不会让梨”又一次戳痛了我们社会的敏感的道德神经。

中国人自古喜谈道德,说得学术化一点,叫“泛道德主义”,把道德挂在嘴边,这也道德,那也道德。于是中国成了一个“道德义士”和“道德佳话”几近泛滥的国度。要命的是我们几千年来津津乐道的很多“道德佳话”往往有违“人情之常”。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是堂皇地被写入“正史”的,但细究起来,就颇为可疑,因为这太有违人情,所以我上大学时的一位老师曾就此揶揄道: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都是晚上偷偷地跑回来。

鲁迅当年痛诋“二十四孝”的故事,自然也是因为这些宣扬“孝亲”的故事太有违正常的人情,“黄香扇枕”、“子路负米”尚称可学,但条件也是小孩子能“扇”得动,“负”得动;“哭竹生笋”就可疑,鲁迅说“怕我的精诚未必能够感动天地”;至于“卧冰求鲤”,大冷的天,为了后母能喝上鱼汤,脱去衣服睡到冰上,准备用体温化冰捉鱼,可就有性命之虞了;到了“郭巨埋儿”,说的是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竟埋此子。鲁迅写到这里,态度鲜明:“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

    孔融四岁让梨的故事见于《世说新语》,后被宋人编入《三字经》,所谓“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后汉书·孔融传》不载此事,唐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时提到,自然是“仅供参考”之意。这个故事是否确有,其实并无法证实,当然也无法证伪,这里只能存疑。不是宣扬兄长“让”幼弟,而是宣扬幼弟“让”兄长,这自然有违人情之常;但从中也让我们看到,道德问题在中国自古就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和政治意识形态纠缠在一起。表面上讲的是道德,其实讲的是政治。中国的政治伦理妙在“推演”,历朝历代所以宣称“圣朝以孝治天下”,无非是由“孝亲”可以推演出“忠君”、“体国”。中国的很多道德原则看似对等,其实是有差等的,所谓“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侧重者在“臣忠”、“子孝”、“弟恭”,且“弟恭”、“子孝”、“臣忠”构成一个层层推演、累积的伦理系统。因为弟弟要尊敬、爱戴兄长,儿子要服从、孝顺父亲,所以,臣子自然应该对君主尽忠。我想说的是,“融四岁,能让梨”这个明显有违“人情之常”的“道德佳话”所以千百年来盛传不衰,以致成为强加给小孩子的道德原则,背后其实是有皇权社会的意识形态作为推手的。

中国长期是以“教化”代替“教育”的。所以,“这也道德”,“那也道德”,直到把“道德”讲到让人觉得烦透了,特无趣,特没劲儿的地步。

话题还得回到小学生那张语文答卷上。平心而论,该小学生并无戳痛我们道德神经的本意,换句话说,面对“如果你是孔融,你会怎么做”的提问,该小学生的“我不会让梨”的答案并无逾矩之处,我宁愿相信,小学生如此作答是为了“自惭”自己并无孔融那样的高尚的境界,如此非惟没有逾矩,相反表现了小学生“谦逊”的美德,这也是我们自小就无师自通的语文、政治科考试的答题策略之一。家长若以此为由,和老师交涉,失去的分数必可复得也。一句话,“我不会让梨”被媒体任意拔高,过度阐释了也。

我自小就是个“坏学生”,小学四年级时写作文《记一件有意义的事》,我竟然没有写助人为乐,也没有写拾金不昧,而是“记”了一件我们家那条公狗跟村子里一条母狗恋爱的事,我因为“小小年纪就思想肮脏”,挨了批评。我至今坚信,公狗与母狗恋爱自有其意义,最起码,公狗、母狗如果不恋爱,狗这种生物就会绝种。

在我这个“坏学生”看来,真正能戳痛我们道德神经的回答毋宁是“我会让梨,因为如果我不让,我的哥哥们就会打我,或不带我玩”或者“我是独生子女,没有兄长,不需要让梨;即使有兄长,也应该是他(们)让我”,果真有孩子能如此作答,诚痛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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