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夜的心情——《野草》教学札记之一
2023-12-10 16: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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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是鲁迅最具个人化的作品,或者如几乎是公认的那句话所言,“《野草》是鲁迅写给自己的作品”。该如何理解这句话呢?我的理解是,所谓“写给自己”,即欲对自己有所交代耳。

鲁迅曾说自己的思想里有“鬼气”,又说:“我的思想太黑暗,但究竟是否真确,又不得而知,所以只能在自身实验,不敢邀请别人。”

也许正为了这种显乏自我确信的“不得而知”吧,鲁迅灵魂里的“鬼气”、“黑暗”在其小说及大量的杂文里虽有流露,但显然没有得到畅快淋漓的表现。

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们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写在<坟>后面》)

欲知鲁迅未全然露出的那部分“血肉”究竟是什么,我们或可以去看《野草》。《野草》是鲁迅对“真我”的一次大胆的剖白与剖露,是一次以鲁迅自己为假想读者的披肝沥胆,是鲁迅并不讳言的自身“恶劣”情绪的一次集中释放。

有人说,鲁迅是绝望而深刻的思想者。我的感觉是,鲁迅的绝望与深刻可说互为表里——鲁迅的绝望或正源自鲁迅的深刻,所谓“病情是鲁迅看得透”(许子东语);鲁迅的深刻某种意义上或正源自鲁迅的绝望,正是在悲观、怀疑与绝望中,鲁迅显示出一种独立的思想家的深度。

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鲁迅的绝望甚至最终发展成一种“对黑暗之力的迷恋”。

在这个素来崇尚“中庸”的国度里,鲁迅显得是那么的鲜明而独特,因为他身上的诸多方面显出“极端化”倾向。鲁迅喜欢红色,但鲁迅喜欢的不会是粉红、浅红,而是那种绝对的红,纯粹的红,读过他的《女吊》的人会对此留下深刻印象;鲁迅还喜欢黑色,但鲁迅不会喜欢那种黑不唆唆的似黑非黑,鲁迅喜欢的是绝对的黑,纯粹的黑。

与这种色彩上的偏好并非毫无关联的是鲁迅对夜,黑夜的钟爱:

你还想我的赠品。我能献你甚么呢?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

但是,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野草•影的告别》)、

一般人是喜欢白天胜过黑夜的,光天化日方能让人感觉安全和踏实,黑夜则意味着恐惧与暗藏的危险;但如果这个世界过于悖谬与荒诞,情形或会有所不同。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尝试,在深夜里,把所有的灯都关掉,让自己为黑暗所围裹,这时我们或能像鲁迅一样,静静地体会爱夜的心情。

遗憾的是,没有人会记得在母亲子宫中是什么样一种感觉。如果不怕比拟不伦,置身墨也似的黑夜中,为黑暗所围裹的那份踏实、从容与安全,庶几近之:

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准风月谈•夜颂》)

还不仅此。白天里,人或不得不戴各种面具,扮演各种角色,只有在夜晚,人才屏退喧嚣,属于自己,回到自己,白日里那陆离的一切尽褪其斑斓。这个世界最深的秘密,人用眼是看不到的,但也许能用耳朵听到,当深夜扪心,万籁俱寂,却又似万籁有声。明人洪应明《菜根谭》中说:“夜深人静独坐观心,始觉妄穷而真独露,每于此中得大机趣;既觉真现而妄难逃,又于此中得大惭忸。”此种况味,必为“自在暗中,看一切暗”的鲁迅所深味的吧。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然而黑暗又会吞没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然而我不愿意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没。(《野草·影的告别》)

“光明”,尤其是别人许诺的“光明”,如同白天一样,不过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而黑暗与黑夜究竟是诚实的。鲁迅宁愿沉入、没入黑暗,也不愿在明与暗,是与非,希望与绝望之间模棱、依违;宁为世所憎,也不愿玲珑而为世所喜。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你就是我所不乐意的。

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住。

我不愿意!

呜呼呜呼,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无地。(《野草·影的告别》)

“彷徨与无地”是鲁迅创造的一个独特的意境与意象。从物理的意义上讲,这句话是不通的。不要说“彷徨”,就是站着不动,也总还需要两只脚掌接触地面那点空间吧。然文学有它的想象逻辑与情感逻辑,不必为形式逻辑所拘囿。偏执于物理,以物理衡量文学,就会闹笑话。明人杨慎晚年著《升庵诗话》,其中有一条涉及晚唐杜牧的《江南春绝句》,首句“千里莺啼绿映红”,就被他否决了,理由是“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杨慎的建议是把“千里”改为“十里”。杨慎的说法果真成立,“十里”也未必就能听得到,看得到啊;若耳“闻”目“睹”方能入诗,便只好改“千里”为“十米”。“十米莺啼绿映红”,听也听得到,看也看得到,但雄浑壮阔的气象却没有了。

小杜非言“千里莺啼”,便不足呈现一种雄浑壮阔的气象,鲁迅也非言“彷徨于无地”,则不足表现他对这个世界的绝望与决绝。

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是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半夏小集》)

在鲁迅创造的丰富的禽鸟的意象世界里浸淫既久,我感觉鲁迅钟爱那些天空中翱翔的大鸟,这固然不错,毕竟其笔名中,“迅”一字之取义或即鹰隼一类的猛禽(顾颉刚曾从文字学的角度,以“禹”字从“虫”,字形则为一条大虫四脚着地爬行,从而认为大禹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大禹是一条虫”。鲁迅1927年8月17日致章廷谦信中曾玩笑道:“迅盖禽也,亦无其人。”案“迅”的本字为“卂”,而“卂”实为隼的简笔,鲁迅的意思是,照顾颉刚的意思,鲁迅这个人也根本不存在,一只鸟耳)。然鲁迅最钟爱之禽鸟,或竟非鹰隼,而是猫头鹰。

“猫头鹰”本是别人送鲁迅的外号,以其常“凝然冷坐,不言不笑,衣冠又一向不甚修饰,毛发蓬蓬然”,但看鲁迅的意思,对这个谑而不虐的外号,不仅不讨厌,毋宁很喜欢:

人们对于夜里出来的动物,总不免有些讨厌它,大约因为他偏不睡觉,和自己的习惯不同,而且在错夜的沉睡或微行中,怕他会窥见什么秘密吧。(《谈蝙蝠》)

鲁迅这里说的是蝙蝠,但自然也让人想到同样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鲁迅不止一次画过猫头鹰的图画,传世的就有好几幅,钟爱之情,溢于笔锋。猫头鹰于黑暗中“睁了眼看”,见衮衮诸公,由白昼移步入于黑夜,“褫其华衮,示其本相”,君子们,“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突变了他的眼色”;文人学士们则卸去“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猫头鹰为世所憎,正为它是黑暗中“睁了眼看”的夜的精灵,洞悉各样旗帜,各种外套,各种花招: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文明……鲁迅就是猫头鹰,各样旗帜的拔除者,各种外套的剥去者,见招拆招的各样花招的拆解者。

 我们听到呻吟,叹息,哭泣,哀求,无须吃惊。见了酷烈的沉默,就应该留心了;见有什么像毒蛇似的在尸林中蜿蜒,怨鬼似的在黑暗中奔驰,就更应该留心了。(《杂感》)

黑夜与黑暗与鲁迅精神世界的阴郁、孤独、沉寂、决绝互为镜像。鲁迅以“毒蛇”、“怨鬼”自喻、自期。他就是“毒蛇”,他就是“怨鬼”。他不属于白天,亦不属于光明。只有在黑夜这“仁厚的地母”的怀里,才能“永安他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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