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以君权与相权的起伏消长为观察中国历史的一个角度,澄清了国人对古代皇权社会的诸多普遍误会,可谓新人耳目,发覆之功不浅;唯钱先生在比较汉、唐、宋的相权时,认为宋的相权较唐为“低落”,唐的相权又不如汉,如此,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就是,宋代的相权远远不及汉代。

我的观察可说和钱先生正相反,我觉得宋代的相权不仅超过唐代,甚至也为汉代所不及。
宋代宰相的职权范围确实比汉代丞相的职权范围小。汉代的丞相只有一位,以一丞相总领政府事务,丞相成为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宋代的情况就复杂得多。宋代的宰相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外,又设副宰相,叫“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不是宰相的属官,副宰相和宰相一样,直接对皇帝负责(向皇帝汇报工作)。这样的制度安排,显然是为了限制宰相的权力。宋代又设枢密院管军事,有枢密使和枢密副使,这又从宰相那里分走了军权。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共同组成执政集团。宋代中央还设有“三司”,即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管财政,这又从宰相那里分走了财权。三司的长官有三司使和三司副使,他们虽然不属于执政集团,但因地位重要,号称“计相”。这就有点像现在各个单位的总账会计,往往会被戏称为“二把手”。所以,光就职权范围而言,说宋代的相权不及汉代,也没有错。但历史研究不是“沙盘推演”。再大的职权范围,也需能落地,不然就是一纸具文耳。
读《通鉴》读到汉武帝一朝,顿觉汗毛倒竖。武帝一朝丞相计有十三位,其中死于非命,被杀,或下狱自杀的竟有七位,超过半数。武帝弄死一丞相,直像杀鸡宰鹅般,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以致太初二年,拜公孙贺为丞相的时候,公孙贺死活不肯接受丞相印绶,且“顿首涕泣”,哭得像个娃娃一样。也难怪,这表面上看起来风光无限的政府首脑,俨然高危职业矣。果然,公孙贺最终也没有摆脱“丞相多无善终”这个魔咒,十二年后,即武帝征和二年,“春正月,丞相贺有罪,下狱死,夷其族”。
相比之下,宋代的宰相别的先不说,最起码毫无性命之忧。宋太祖赵匡胤立国之初,即定下了“不杀士大夫”的祖宗家法。这条祖宗家法为历代宋帝基本继承。明末清初王夫之在《宋论》中说:“自太祖勒不杀士大夫之誓以诏子孙,终宋之世,文臣无欧刀之辟。”即使像蔡京、贾似道这样的“陷国危亡”的巨奸,最后遭清算时,惩罚也只是流放。蔡京是在流放途中为仇家所杀,只能说是他自作孽。高宗赵构南渡后杀了一个太学生陈东,事后又是赠官,又是赐田,表示痛悔,这一违背祖宗家法的行为还是成为他难以洗刷的政治污点。
宋代皇帝欲限制相权不假,但是又有哪朝哪代的皇帝不想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手里呢?汉武帝非唯对宰相刻薄寡恩,轻于杀戮,还是“以内廷架空外朝”的始作俑者。自武帝后,以外戚出身的大司马、大将军为魁的内廷架空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成为两汉一再出现政治怪相。这一“辣手”,如同后来的雍正用秘书班子“军机处”架空内阁一样,固是有利于集大权于皇帝一身,唯对皇帝本身的要求太高了。皇帝一旦由于年幼或者暗弱不具备执政能力,大权就会落入外戚和宦官之手,西汉亡于外戚,东汉则亡于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所致的内政糜烂。这是“聪明一世”的汉武帝当初绝对想不到的。
相比之下,宋代还没有哪个皇帝敢于架空以宰相为首的执政集团。宋代虽有数次女主垂帘,也没有哪个外戚敢借机跳出来挑战相权,重演两汉的外戚专权的旧戏码,更不要说宦官了。我觉得这都是宋代相权基本稳固的有力证据。
其实,宋初定下的对宰相“限权”的诸多措施,后来并没有被严格执行。即如,宰相“不得与军事”,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宋真宗就曾对宰相毕士安、寇准明言:“军旅之事,虽属枢密院,然中书(按:指宰相)总文武大政,号令所从出……卿等当详阅边奏,共参利害,勿以事干枢密院而有所隐也。”若非真宗皇帝的明确支持,后来澶渊之盟时,宰相寇准的总策划、总导演身份就会名不正言不顺。自真宗朝始,“中书(宰相)主兵”成为两宋的又一条“祖宗法”,实际上是置枢密院于宰相的统属之下。
很多人注意到,宋以前,朝堂上宰相是有座位的,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宋立国后,宰相这把椅子就被抽掉了。关于这把“椅子”是如何被拿掉的,很多历史故事,讲的活龙活现,我觉得比较靠谱的一种说法是,赵匡胤立国初,所用宰相还是前朝(后周)的宰相范质,范质很识得眉眼高低,在朝会时主动提出不设座,不上茶。赵匡胤也就顺水推舟,以后“习为故事”,朝堂上就只有皇帝一个人有座了,宰相也与其他臣工一样,只能站着了。
这样的故事讲起来当然是有趣的,但若把一把椅子的有无看得有多严重,我觉得大可不必。衡量一个朝代的相权,根本上还要看宰相为首的执政集团对君主的作用力与影响力能否落地为实。正是在这一点上,宋朝的相权可以说达到了中国古代皇权社会的巅峰,为历代,当然包括汉代和唐代,所不及。
关于宋代相权如何“强悍”的佳话,在有宋一代的史料里俯拾即是,限于篇幅,只讲具有代表性的三件事。
其一:
赵普尝欲除某人某官,不合太祖意,不用。明日,普复奏之,又不用。明日,又奏之,太祖怒,取其奏坏裂投地,普颜色自若,徐拾奏归,补缀,明日,复进之。上乃悟,用之。其后果称职,得其力。
这件事初出司马光《涑水记闻》,后为李焘载入《续资治通鉴长编》。宰相赵普欲用某人担任某职,太祖赵匡胤就是不同意,最后干脆把奏折扯碎扔地上,赵普面不改色,一片片捡起来,回家补缀粘贴,第二天又送达御前,硬是弄得太祖没了脾气。司马光《涑水记闻》里还有一件事,后为元人载入《宋史•赵普传》。赵普欲升某人官,太祖素不喜此人,不批,赵普坚持己意,太祖怒曰:我就是不答应,看你能把我怎么样?赵普说:“刑与赏者,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也,岂得以喜怒专之。”太祖没办法,只好答应(“可其奏”)。

其二:
一夕,遣使持手诏欲以刘氏为贵妃,沆对使者引烛焚诏,附奏曰:“但道臣沆以为不可。”其议遂寝。
此事初出南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后为元人载入《宋史•李沆传》。李沆是真宗朝的宰相,一天晚上,真宗皇帝让内侍拿着手诏来见李沆,欲升宫人刘氏为贵妃,没想到李沆接到手诏,想都没想,放烛火上烧了,并且让那个小内侍给皇帝传话:就说这件事我李沆不同意。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啊。
其三:
张尧佐除宣徽使,以廷论未谐,遂止。久之,上以温成故,欲申前命。一日将御朝,温成送至殿门,抚背曰:“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上曰:“得,得。”既降旨,包拯乞对,大陈其不可,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帝卒为罢之。温成遣小黄门次第探伺,知拯犯颜切直,迎拜谢过。帝举袖拭面曰:“中丞向前说话,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是御史中丞乎?
这件事出南宋朱弁《曲洧旧闻》,为研治宋史者所重视的史料,非一般道听途说之笔记旧闻可比。张尧佐是仁宗所幸张贵妃(谥号“温成”)的伯父。包拯此事尚未为相,官任御史中丞。就为贵妃为自己的伯父讨个宣徽使的差事,“铁面包公”的唾沫星子都溅到皇上的脸上去了。
一个政权有一个政权的阶级基础,中外古今,概莫能外。与历朝严格防范读书人,宁愿分权给外戚和宦官,也不愿分权给士大夫读书人不同,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公开宣称“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朝代。从宋初立国始,即降低科举的难度,扩大科举的规模,为读书人广开仕进之门。到第三任皇帝真宗时,士大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与政治势力已然成熟,从而成为赵宋政权统治的阶级基础。或者换一句话说,正是在宋代,士大夫读书人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阶层和政治力量走上历史舞台。而宰相集团无疑是这一阶层的优秀分子,或者说“中坚”。这是宋代的相权所以如此强悍的社会基础。
强悍并非专横、跋扈,而是责任感、使命感使然。赵宋皇室以“国士”待士人,士人亦以“国士”自期。其他朝代,士大夫读书人即使在朝,也多是“被雇佣者”心态,端皇家这碗饭罢了;宋朝士人则不同,宋代士大夫是把自己看成是国家的“主人翁”的。如同在一个股份公司里,其他朝代,士人只是普通打工仔;宋代士人却最起码自以为在这个公司里有了“股份”。
现在人们熟知的很多关于读书人的使命感的名言,多出自宋代士人,其实也只有宋代士人能够说得。比如“以天下为己任”(范仲淹),再比如著名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这些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话,若是在其他朝代,是颇有“僭越”的嫌疑的,若碰上心眼小的皇帝,比如汉武帝和乾隆,没准脑袋就要搬家:天下是你的“任”,还要我这个皇帝干什么!但这些话,宋代士人脱口而出,摇笔即来,视为理所当然。“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已然是两宋朝野的共识。
宋代宰相的肯负责,有担当,或可以从这里得到起码是部分的解释。这方面可讲的事宋代史料里可说洋洋大观,限于篇幅,只讲一件事。宋太宗赵光义弥留之际,李太后与王继恩、李昌龄等谋废太子(后来的真宗),而立太宗长子潞王元佐:
太宗崩,太后使继恩召宰相吕端,端知有变,锁继恩于阁内,使人守之而入。太后谓曰:“宫车已晏驾,立嗣以长,顺也,今将何如?”端曰:“先帝立太子,正为今日。今始弃天下,岂可遽违先帝之命?”乃迎太子立之。
此事初出司马光《涑水记闻》,后为元人载入《宋史》,词句略出入,大抵不差。吕端察知宫中有变,果断扣留王继恩,使其不能外通消息,当太后以所谓“立嗣以长”,欲废太子,吕端毫不客气,以“不可遽违先帝之命”,否决了太后,保证了政权的顺利交接。事情还没完。太子在太宗灵前即皇帝位,垂帘引见群臣,吕端“于殿下平立不拜”,让人卷起帘子,看清楚皇位上的人,确是太子赵恒,才“率群臣拜呼万岁”。“吕端大事不糊涂”,太宗当年真没看错人啊。
纵观中国古代历朝,皇帝的“废立”都是最敏感的事情,多有宰相把“不预废立”,也就是把皇帝的废与立看作皇家私事,作为明哲保身的不二法门,比如五代的冯道。于是我们看到,历朝“废立”的阴谋背后多外戚甚至宦官的“鬼影幢幢”,独有宋代,每临废立这样的政治危机,起到政权的“定海神针”作用的是宰相。这样的宰相,吕端之外,尚有韩琦。若非韩琦,宋英宗的帝位显然不保。
最后要说明两点。其一,宋代相权强悍,事实上构成对皇权,也就是君权一定程度的约束和制衡;但这种约束和制衡并不具备制度的“刚性”,更不具有现代“宪章”的意义。因为在皇权社会,君主毕竟是强势的。君主若是就不买宰相的帐,宰相显然也没有办法。所以,这种约束和制衡,完全决定于皇帝的意志。只不过,两宋皇帝多宽仁,特别愿意给士大夫面子而已。
其二,宋代皇室优礼士大夫,一定程度上给宰相集团分权,其政治效果并不都是好的。读宋朝史料的一个突出的感觉是,有宋一代,贤相、名臣多,赵普、吕端、吕蒙正、李沆、王旦、寇准、富弼、文彦博、韩琦、范仲淹、司马光、李纲……可谓群星璀璨;但奸相、权臣也多,卢多逊、王钦若、丁谓、蔡京、秦桧、韩侂胄、贾似道……竟络绎如过江之鲫。一句话,忠直之世固赖此制度氛围,以行其志,奸佞之徒也未尝不可以赖此制度氛围,以售其奸。读史至此,书生只好掩卷长叹耳。
(作者为文史学者、作家,宿迁学院中文系副教授)